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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住自家房子却莫名欠下房租

2024-12-02 16:38 阅读了

宁波奉化区市民李娜一直住在自家房子

却莫名其妙欠下房租

背上民事官司

不仅败诉

还承受了一系列被强制执行的措施

检察官接到申诉

多番奔走调查

竟发现了另外一位“李娜”

近日,

宁波奉化区检察院依法监督法院纠正了

之前的错误裁判执行,

同时督促实际欠租人承担还款义务。

一起案子两个“李娜”

2019年,一个自称“李娜”的女人,通过房屋中介介绍,与房东老张签订了租房协议,租赁老张名下的一套单身公寓。

由于“李娜”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照片与她本人有些相似,房东也就没有什么疑心。双方约定年租金18000元,每年6月支付一次。

“李娜”称自己目前收入较为紧张,先预交了半年的租金。第二年6月,约定的交租时间到了,但“李娜”在房东面前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,以各种理由说手头没钱,还欠着外债,三番五次拖延。

房东一时心软,房租就被一拖再拖,足足拖了3年多。直到2023年8月,房东实在忍无可忍,给“李娜”下了最后通牒,要求她在当年10月1日前必须付清全部租金。

谁知这次,“李娜”竟招呼也不打一声,突然搬离单身公寓,欠下房租将近6万元。

房东一直联系不上“李娜”,只能提起民事诉讼,按照租房时对方提供的身份证信息起诉“李娜”。但“李娜”并没有到庭应诉,法院根据租房协议等证据,判决房东胜诉。随后房东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查封了李娜的房子,冻结了李娜的银行卡,由于李娜始终未偿还租金,法院将李娜纳入失信“黑名单”。

而此时,一位叫做李娜的女子突然出现,提出异议,表示自己从来没租过房子,不可能欠人房租。房东一见到李娜,也傻眼了,这个李娜并不是租房的“李娜”,怎么两人的身份证信息会一样呢?

“李娜”身份扑朔迷离

李娜到奉化区检察院申诉,而作为原告方的房东也来找检察官求助。

民事检察部门的承办检察官隐约觉得,这可能是李娜的熟人所为,但身为当事人的李娜也是一头雾水,提供不了任何线索。于是,检察官结合“民事诉讼主体失格”专项监督行动,一方面利用自行研发的数据模型进行大数据比对,另一方面通过实地走访电信公司、银行等,深入调查核实。

结合“李娜”与房东微信聊天记录以及支付首期半年房租的银行交易信息,检察官发现,租客使用的手机号和银行卡的实名认证均非李娜的名字,而是一名李姓男子。

检察官通过电话联系到该男子,得知该男子目前住在上海,曾和“李娜”是男女朋友,两人在火车上相识,还曾在奉化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,后来该男子觉得“李娜”生活中有些神神秘秘,似乎刻意隐瞒着什么,于是和她分手,并不清楚“李娜”的真实姓名。

之后,检察官又查到“李娜”使用的社交微信账号实名身份,信息为康姓男子,并发现该男子居住在本辖区内,于是走访询问相关情况。“她说因为银行卡和手机卡被冻结了,所以我用自己的号帮她申请了一个微信。”康姓男子说,他与“李娜”也曾交往过一段时间,但是只知道对方叫“李娜”,并不了解她的家庭背景。

线索一下子又被迷雾遮掩,承办检察官也感到有力难使。

柳暗花明“李娜”现身

正当检察官重新寻找线索时,房东和检察官再次谈话时,不经意间提到一个细节,让检察官眼睛为之一亮:“李娜”在租房期间生过一个孩子。“我上门讨租金的时候还见过这个小孩,大概是四五年前生的。”房东回忆起当时的场景。这个细节在检察官的脑海里立马散成许多线索:分娩住院记录,疫苗接种记录……这些应该能查到她的真实身份了吧。

由于当时“李娜”租住在奉化,再结合房东反映孩子大概出生时间,检察官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数据支持下,查询了该段时间相关医疗信息,终于锁定了3家医院10余名当事人,并通过逐家医院走访调查,排除了其中两家,只剩下奉化妇幼保健院。

果然,检察官在该院查询到了符合时间节点的记录,并对接公安机关户籍信息,锁定了一个叫小娄的女子,该女子在医院登记的家庭住址,正是本案中的租房地址。

当检察官询问护士长的时候,护士长显得有些惊讶:“这个人我记得,当时她生孩子就是我们照顾的。”因为小娄的情况比较特殊,护士长印象深刻。

“她挺可怜的,我记得那天晚上大概十一二点了,还下着雨,她一个人到我们医院生孩子,来的时候羊水都破了,身边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,生孩子全程都是我们照顾的。后来她住了几天院急匆匆就走了,我还想联系她产后康复和孩子打疫苗的事,但是电话一直打不通。”

根据新的线索,检察官找到了住在宁波的小娄,但小娄并不承认自己冒用过“李娜”的身份。检察官于是和她聊起生活情况,得知小娄的生活非常窘迫。提到孩子,检察官说:“你知道吗,当年你生孩子那个医院的护士长现在还记得你,前两天我们去医院调查的时候,她还在问你和孩子好不好。”听到这句话,小娄一下子怔住,泪水瞬间夺眶而出,哽咽道:“我承认,我承认冒用李娜身份……”

随后小娄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冒用身份的情况。原来,她和李娜竟是亲表姐妹关系,但两家很少走动。以前,小娄乘坐火车,忘带自己的身份证,曾借用过李娜的身份证,这一借就没还过,李娜甚至都忘了这件事。小娄的父亲做生意亏了之后,她到处借钱,背上了不少债,导致信用不良,只能隐瞒真实身份,使用“李娜”的身份从事社会活动,包括恋爱以及签订租房合同。

2024年4月底,奉化区检察院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书。法院很快再审,于同年5月撤销原审判决,同时撤销对李娜的强制执行和失信被执行人“黑名单”。李娜则表示,不愿追究小娄的侵权行为,毕竟双方还是亲戚。

近日,经过检察官与再审法官联合调解,房东也非常同情小娄的经历,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,同意小娄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结清租金。第一期租金已于当日支付给房东。

此外,检察机关了解到,由于常年漂泊,小娄的女儿虽已到上学年龄,但至今还没能上户口。小娄冒用他人身份有错,但孩子毕竟无辜,检察机关于是帮助联系相关部门,协调孩子落户以及上学问题。同时,依托困境妇女救助机制,联合街道、妇联等部门,为小娄提供就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帮扶。

小娄说,一定痛改前非,好好学习技能、照顾孩子,脚踏实地一点点把欠款还清,让自己和孩子都能光明正大地生活。

作者: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林杰荣 沈广应

网友看法

1、网友清风徐来629:这是诈骗啊,不入刑?

2、网友13505366661:这才是法官办案的态度,一切为了人民?

3、网友游历小生:故事有空缺,那个承担抚养责任的小孩爸呢?[捂脸]

4、网友智慧旭日keO:这才是真正为民办实事的好检察官[赞][赞][赞]!

5、网友jinxiu528:感觉真李娜是知道真相的,只是知道假李娜生活的窘境,为了保护她而不太愿意出来说明真相罢了

6、网友老吾511:法官不去实际调查的吗?

7、网友魔法松哥:这才是人民的政府机构,不一味办案子的表象,而是合法重情,特事特办[赞]

8、网友童老979:父母呢?!这个女子既可怜又可恨!真的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!

9、网友风吹散了不多的头发:一个无奈又有爱的结果

10、网友雨村故事:真李娜也应该有赔偿责任,她借身份证给别人就是参与了欺诈行为。

11、网友知情达理云朵s4:仁政才有这样慈愁为怀的举措,感谢时代给了小娄谢生。、

12、网友幸福云朵ug:同名,身份证号应该不一样。

13、网友兰芯阁1415:我也是广东一个小房东,欠一个月我都要追几条街,相比这可爱房东我真的很惭愧,这房东人太善良友好,心是够大,也是助长他人欠租一个重要原因,心软真是害人又害己。[捂脸][捂脸][捂脸]

14、网友新手大飞哥:这也太难了,生活处处用李娜,辛亏法官民警仔细

15、网友远方and幸福:这个调查工作量是真大。

16、网友梅有独钟:可怜之人,也有可恨之处。

17、网友199好:说实话:为这样的检察官点赞! 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需要这样感性和理性的官方指导

18、网友用户3469524423468:这种事情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评论。。。

19、网友花生打喷嚏:难道不是刑事案件?

20、网友博学多才的小鱼E1c:身份证可以长期不用吗,我身份证出门都要带的,不定啥时候用呢。

女子住自家房子却莫名欠下房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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